原标题:以去世会计师名义发布审计报告长达四年,大华会计所及三名注会被警告
记者|陈靖
审计报告连续4年以去世会计师名义发布,山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3名责任人收到山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山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鲁财罚决字〔2022〕19号)显示,山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鲁大华审字〔2020〕2910号审计报告、鲁大华审字〔2021〕第2004号审计报告及鲁大华审字〔2021〕第2005号审计报告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相关审计报告中(签名注册会计师为杨军、王琮、张立全)工作底稿中,未记录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得出的审计结论,仅附被审计单位营业执照、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科目余额表等资料。
二是,以已去世注册会计师的名义出具审计报告。山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刘安生于2017年9月27日去世,2017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14日期间,公司共有365份报备报告的签名注册会计师之一为刘安生,其中报备完成状态356条,作废状态6条,申请作废中3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审计业务公司未取得收入,本机关决定对山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此外,签名注册会计师杨军、王琮、张立全三人均收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今年5月,由于涉及长园集团财务造假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深圳证监局予以处罚。早前,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23亿元和1.8亿元,占到当期利润总额的15%左右,但大华所却对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终,依据2005年《证券法》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大华所责令改正,没收其业务收入386.79万元,并处以773.58万元罚款;对4名涉事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