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犍为:一男子违反防疫规定聚餐,被处以逮捕5日的处罚
9月3日,四川省犍为县公安局表示,该局依法查处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违法行为人52岁的男子徐某依法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经查,2022年8月31日,徐某从成都市武侯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返回犍为,应犍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对徐某及其同居人徐某(徐某)、袁某)、徐某母亲(徐某)共同在家
9月1日,徐某明知家人处于居家隔离管理期,但没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邀请亲友杨某、罗某等5人,与妻子袁某、女儿徐某共8人在居家隔离居住地点聚餐。
警方表示,徐某行为严重违反乐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布的《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居家隔离期间不聚餐、不聚集的规定,给犍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犍为县公安局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