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中毕业生等年轻人就业有哪些措施? 人社部的应对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青年就业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2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社部将坚决坚持贯彻落实,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以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为抓手,加强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困难支持、权益维护,多渠道
中共中央宣传部8月25日举行“中国近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八大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
会上,有记者提问:今年高校毕业生数量创新高,社会广泛关注青年就业问题。 人社部在推动高中毕业生等年轻人群体就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下一步有什么安排和部署?
张莹指出,过去10年,我国高校毕业生总量持续扩大,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同时,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 特别是今年以来,部分地区疫情蔓延,市场用工需求减少,部分求职被迫中止或推迟,部分青年就业出现新的困难。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设立青年就业章,国务院办公厅在印发提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意见,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帮助他们就业创业。 具体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加强、一个简化”。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 鼓励企业采取就业补贴、扩大就业补贴、社会保障补贴等政策多吸纳就业。 实行学费补偿、高薪等政策,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拓展基层就业空间。 提供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社会保障补贴等政策,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二是加强招聘组织。 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组织高频网上招聘活动,为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组织有需要的青年参加见习培训、新职业培训,增强他们的经验和技能。
三是加强困难帮助。 对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进行帮扶,实施“一人一策”,优先组织岗位信息推荐,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 对一些长期失业青年实施就业出航计划,进行实践指导和分类指导,组织他们尽快就业。
四是加强权益维护。 继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就业歧视、“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合法权益。五是简化就业手续。 取消公共机构就业协议签署,取消毕业生到公共机构报到手续,延长文件传输和落户时限,推进体检结果互认,方便高校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