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筹集安置房和保障房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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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湃新闻记者 庞静涛   8月19日,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五条政…

  澎湃新闻记者 庞静涛

  8月19日,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五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提出,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搭建交易平台,做好网上售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示,为购房人提供在线远程看房、询价洽谈、选房锁房等服务,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

  优化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支持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因城施策,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筹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渠道。允许被安置人在货币化安置、异地实物安置、回迁安置中自主选择。

  邢台市为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对在本地居住为主、迁出地居住为辅的引进人才,允许其在所在地购买首套住房。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具体范围由各县(市、区)确定],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其购买首套自住房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在本地租房的,可给予租金补贴。

  为满足房地产合理资金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

  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对符合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的超低能耗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等绿色建筑项目,将项目评价时间前置,解决绿色建筑评价时间与项目融资需求不匹配问题,支持项目及时享受授信额度、信贷规模、利率定价等绿色金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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